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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亿体育官方网站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6日    作者:    点击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维护学生宿舍的正常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把学生宿舍建设成安全、文明、舒适、和谐的大学生之家和学生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欧亿体育官方网站入住各类型宿舍的全体学生。

第二章  宿舍管理机构设置

第三条 保卫处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和房源情况统筹调整和安排全日制专科生、五年制大专生入住宿舍。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保卫处、学生处、团委、监审处、计财处、国资处、宣传部、招生就业处、成教处、教技中心、后勤处、对外交流处以及各学院党总支记组成的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对学生宿舍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学生宿舍楼道保洁工作由学校委托的物业公司负责,学校全体师生应给予配合和支持。

第五条 各学生宿舍楼设立学生宿舍楼管理委员会(简称“楼管会”),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机构,以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为平台,负责学生纪律约束、生活服务、信息宣传、协调沟通和调研反馈等工作。每幢楼管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名额由入住本楼学生所属学院数确定,每个学院推举一名副会长),会长由副会长选举产生,各宿舍舍长均是楼管会成员。

第三章  宿舍住宿制度

第六条 学生宿舍按照三级分配的原则统一安排,由学生宿舍管理科统一调配和管理。

1、新生录取后,宿舍管理科按各学院录取学生人数,将宿舍的床位数分配到学院,由各系(部)具体安排到教学班,新生报到时,宿管员按照学院安排的房间安排学生入住。

2、学生宿舍一经分定,无特殊情况(宿舍同学间出现矛盾、有空床位的宿舍进行合并、转专业学生的迁出迁入等)不再调整。学生必须在指定的房间居住,不得擅自调换。

3、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占用宿舍空房(床),拒绝他人入住,否则予以批评教育,拒不改正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4、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保卫处统一计划管理,保卫处有权向未住满宿舍分配学生或合并宿舍。学校需对宿舍布局作调整时,学生应服从宿舍的调整。

第七条 毕业生退宿。

1、毕业生须在毕业派遣后一周内将个人物品搬离宿舍,并到宿管值班室办理退宿手续,逾期则遗留物品做无主处理。

2、宿管员接到学生退宿信息后,须到宿舍验收室内设施是否完好,若无损坏丢失,室内干净,宿管员收回宿舍钥匙,报保卫处办理后续离校手续。

3、室内设施如有丢失、损坏,应给予赔偿。如果责任不清,须由本宿舍成员均摊;对拒不赔偿的,不予办理退宿手续和毕业离校手续。

4、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离校的,必须事先经保卫处批准,学生宿舍管理科予以集中安排,但必须在暑假前搬出。

第八条 其他情况退宿。

1、因休学、参军、跨校交流等原因需要中途退宿者,应该在离校前凭相关部门发出的通知到保卫处办理退宿手续,剩余住宿费按月计算(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予以退还。如不办理退宿手续,要计算住宿费用。学生复学时须持相关部门证明,到保卫处办理住宿手续,重新安排宿舍。

2、转学、退学等结束学籍的情况,学生应在离校前凭相关部门发出的通知到保卫处办理退宿手续并退出所在宿舍,逾期不办者,遗留物品视作无主处理。

第九条 寒、暑假原则上不安排学生留校住宿。确因学习、勤工助学等特殊情况需留校住宿者,需遵守《欧亿体育官方网站寒暑假留校规定》进行申请和审批,审批过的留校学生须到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

第十条 五年制大专生前三年不得申请校外住宿,家在拉怀村、提那村、遮告村的新校区大专生和家在芒市城区的本部大专生可按程序申请校外住宿。

第四章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学生宿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宿管员负责管理宿舍的日常事务及防火、防盗、来访登记等治安保卫工作。

第十二条 严禁学生和外来人员在学生宿舍区内进行推销、兜售等经商活动。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学生会客制度。

1、为了不影响学生学习和休息,学生宿舍会客时间为上午10:30至中午12:30,下午15:00至晚上22:00。会客时间之外禁止在宿舍内接待来访人员。

2、来访客人须主动出示证件,经宿管员登记核准后方可入内。如有强行闯入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未经宿管员同意不得进入异性宿舍。

3、来访客人应自觉遵守会客时间,超过会客的规定时间,宿管员有权请来访人员离开宿舍楼。

4、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作息制度。

1、学生宿舍晚间(星期一至星期四、星期日)11:00至次日6:30关闭宿舍大门,节假日和周末(星期五、星期六)延迟半小时关门。

2、关门后若无特殊情况学生请勿外出,若遇特殊情况应说明情况,同意后方可外出。

3、11:00后回来的学生应出示有效证件并在《晚归、未归登记本》上登记后方可入内。宿管员每月向学生处报告一次晚归、未归学生情况。学生处和各学院要加强对11:00以后晚归、未归学生的教育管理。

第十五条 自觉维护宿舍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自我管理和自救逃生能力。

1、不准私自调换门锁或加锁,不准私配钥匙,违者一律没收并通报批评。

2、严禁携带、存放管制刀具及其他具有危险性的器械。

3、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及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违者除没收物品外,并依据学校有关条例给予处分。

4、严禁私接、乱拉电源线;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热杯、电热锅、电炒锅、电饭煲、微波炉、电磁炉、电熨斗、电热毯、取暖器、电水壶、电烤箱、电吹风等容易引起安全隐患的电器。一经查实,第一次违反规定没收其器具并在楼内通报批评。第二次违反规定除没收其器具外,通报所在学院,由学院进行通报批评并报学生处备案,取消其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并将违纪记录记入该生个人档案。违反规定引起重大事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5、严禁擅自移动、破坏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发现火灾等灾害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报警、撤离现场、灭火等有效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点。

6、不准跳舞、溜冰、酗酒、打麻将;不得大声喧哗、嬉闹;严禁赌博、打架斗殴;不准踢足球、拍篮球、打排球等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娱乐活动。违者视情节与态度给予相应处分。

7、严禁携带淫秽书刊和不健康的音像制品等进入宿舍。

8、严禁在阳台栏杆上或窗台上放置凳子、哑铃等重物,严禁向窗外和阳台外抛砸各种物品、泼倒茶水等,禁止在宿舍楼内焚烧废弃物,不得将自行车带入学生宿舍楼。

9、注意安全防盗、人走门关。个人贵重物品、现金及证件等要妥善保管,及时将现金存入银行,并保管好银行卡(存折)和密码。发现房间被盗,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保卫处。宿舍内发现推销人员应及时报告值班室并上报保卫处处理。

10、学生宿舍实行不定期的查房制度。学生应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检查和查询,并礼貌回答问题。

  第五章  宿舍水电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提倡节约用水用电,发现水电设施损坏,应及时到值班室报修,不得擅自修理或拆卸。

第十七条 已安装一房一电表的宿舍实行定额用电制度,每间寝室每月由学校补贴20度电。超额部分按当地电价收费,费用由寝室居住学生共同负担,具体标准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已安装一房一水表的宿舍实行定额用水制度,每间寝室每人每月学校补贴3立方水。超额部分按当地水价收费,费用由寝室居住学生共同负担,具体标准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生宿舍禁止一切窃水电行为,窃水电者除补交水电费外,视情节轻重和数额大小,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

第六章  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宿舍的门厅、楼梯、过道及公共场所由学校委托的物业公司负责打扫。

1、讲究公共卫生,严禁向走廊、楼梯及窗外泼水和乱扔废纸、果皮、烟头及塑料袋等杂物,不得随地吐痰。

2、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应在规定地点停放。

第二十一条 宿舍内卫生由学生自己打扫。

1、学校为新生入住的每间宿舍配备一套卫生洁具,中途因损坏或遗失由学生自己添置。

2、室内卫生实行轮流值日制。值日生须于每日早上8时前将宿舍打扫完毕,做到地面清洁、窗明干净、天花板和墙壁无蛛网,桌面无积灰,并督促其他舍友整理好个人物品。

3、宿舍布置力求美观大方 , 格调健康高雅。床上被褥、衣物、书报和其他学习用品摆放力求整齐划一;床下的鞋子、纸箱必须放置整齐;书桌、脸盆、书架、热水瓶、卫生洁具等日用品本着美观、有序、方便生活的原则统一定点摆放。严禁在宿舍内外乱写、乱贴、乱画、乱刻。

4、严禁饲养猫、狗等宠物。

5、三餐在食堂用餐,不得将饭菜带入寝室内。

6、宿管员每日对学生宿舍进行卫生检查,学生要积极配合,不得蓄意阻挠,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公布,汇总后通报各学院并记录在册,作为操行评定的依据。

7、一学期同一学生在其值日天被检查一次为差,给予口头警告;卫生检查二次为差者,给予黄牌警告,楼内通报批评,并通知所在学院进行批评教育;卫生检查三次为差者,给予红牌警告,由学院进行通报批评并报学生处备案,取消其该学年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

8、同一寝室一学期内卫生检查累计有三次为差,给予口头警告。卫生检查累计四次为差,给予黄牌警告,通报批评,并通知所在学院。累计卫生检查五次为差,给予红牌警告,上报所在学院并由学院进行批评教育和在学生处备案,取消全室成员本学年一切先进称号的评选资格和取消其该学年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

9、寝室卫生连续三次为优,可免除本学年黄牌警告;寝室卫生连续五次为优,可免除本学年红牌警告。

第七章  违纪、违规处理

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宿舍的违纪行为按照《欧亿体育官方网站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和本《规定》执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照价赔偿。

第二十三条 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者由保卫处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四条 对尚不足以构成校纪处分的违规行为,学校相关部门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原《欧亿体育官方网站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废止。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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